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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岩土所召开第四届四次职代会

来源: 时间:2009-07-23

   2009年3月27日上午,武汉岩土所召开第四届四次职代会暨全所职工大会。所长朱耀仲,党委书记汪大国,副所长孔令伟以及全所职工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由职代会副主席陆凯阳主持。首先,党委书记职代会主席汪大国副所长做了2008年财务工作报告。汪大国书记就08年决算和09年预算做了报告。汪书记的报告真实客观的向全所职工反映了研究所一年来财务状况,收支情况,福利情况,及机关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他指出,2008年度财务工作在全所职工的支持及积极配合下,运行状况良好,保证了科研任务及其他工作的顺利完成,严格控制预算支出,有一定的结余。财务部门配合广大科技人员圆满完成了全所的科研任务及各项工作,各类经费总收入再次突破亿元。同时他指出,2009年财务预算支出增幅较大,主要是人员工资,引进人才及配套经费增加等,结余与2008年基本持平。他也希望2009年度财务工作在全所广大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本着增收节支的原则,让岩土所的财务工作为实现科技创新目标做好支撑。

  综合办主任杨前钧传达了武汉分院集资建房精神,并做了具体的情况说明。杨前钧主任首先说明了此次集资建房是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武汉市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具体政策而遵照执行的,同时对职工关心的参加集资建房职工范围和旧房回收处理的政策、计分排队办法做了具体的阐述,随后杨主任对集资房的设计慨况及面积分配 、造价估算 、资金筹措与管理、集资房建设的组织与管理等具体情况做了详细的说明。

  随后,人教处陆凯阳处长就《医疗费报销管理规定》和《岩土工程研究中心和岩土工程检测中心考核评价办法》修改稿和拟定稿作了报告。在《医疗费报销管理规定》方面,陆处长将此次主要修订的内容做了说明。在谈到《岩土工程研究中心和岩土工程检测中心考核评价办法》,他指出两个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在工作特点上有较大区别,用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价办法不能体现两个中心的特点,要制定专门的两个中心的考核评价办法。

  下午的会议期间,全体职工代表肩负全所职工的重托,以主人翁的高度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三个职工代表小组经过激烈的讨论后,一致审议通过了08年财务报告、武汉分院集资建房办法以及《医疗费报销管理规定》和《岩土工程研究中心和岩土工程检测中心考核评价办法》。职工代表肯定了此次职代会中财务报告的公开透明性、集资建房办法的可操作性以及医疗报销规定和两个中心考核办法的必要性,同时代表们也提出了许多有益于研究所建设的中肯意见。此次职代会的召开,体现了在所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党委政治核心作用,职代会民主管理条件下,全所职工意志的集中统一。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为研究所民主管理,创新文化建设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