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出国留学计划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09-07-22
   根据院人事教育局“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暨做好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精神,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开始接受申请。

  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7000名。中科院人事教育局委托中科院科学教育服务中心负责我院2007年国家公费出国留学申请的受理工作,自2007年1月5日开始受理申请人咨询(电话010-68597790,联系人:夏洁),2月25日~3月20日受理申请材料,并于3月28日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提交。申请受理范围详见《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已挂内网)。

  申请者可直接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并在http://apply.csc.edu.cn/登陆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成功后打印申报表,连同《单位推荐意见表》等其他证明材料一式2份(一律使用标准A4纸),于3月15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研究生部,逾期不予受理。如申请者未参加PETS5考试,需提供相关说明以反映其现有外语水平。申请者在报送材料的同时须交纳评审费、报名费600元。

负责部门:研究生部
联 系 人:唐文生
电 话:87197310
邮 件:wstang@whrsm.ac.cn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