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所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试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衡量
(二)差额复试、集体把关
二、分数线
参加复试的普通招考考生,入学考试初试各门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入学考试英语成绩不低于53分,总分218分以上(含218分)。
三、2016年博士招生考试复试名单
陈贺 陈涛 陈宇 陈远强 侯会明 江强强 柯锦福 李腾
李万润 林姗 刘振江 陶帅(少干) 王田龙 卫英豪 鲜少华 杨括宇
曾永庆 张强 张伟 郑志 祝国强
四、复试日程安排(请见附件)
五、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需交验学生证)。
2.就读、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考生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3.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
4. 考生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5. 考生的各种获奖证书;
6. 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自述本人的专业学习情况、学术背景、在所申请的专业曾经做过的研究工作、个人学术研究兴趣,以及攻读博士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博士毕业后的就业目标等,字数1000字以内。),PPT形式自我介绍,不超过8张幻灯片,时间3~5分钟。
7. 政治审查材料(加盖公章)一份,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学生办公室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8.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不能是扫描件)
六、复试主要内容及评分标准
业务素质考查:侧重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及灵活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了解考生对本专业的研究兴趣和认识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
1、业务能力面试和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
面试小组由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和导师代表组成。设组长1名负责面试的各个环节;另设秘书1名,负责面试记录工作并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①面试主要采取问答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综合运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等,并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进行考察。面试小组成员在面试前应查阅考生的基本材料,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综合素质和能力。
②面试过程中,秘书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均要进行书面记录。每名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简短讨论,每位评委当场独立评定分数,评分采用统一的百分制量化标准。考生的面试分为所有评委给定成绩的平均分。
③面试结束后,研究生部对计算考生平均分,组长和全体评委对全组考生分数情况进行复核,确定考生的最终专业面试成绩。
评分标准:
①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和扎实程度(包括对所报考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等)(50分)
②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能力与发展潜力(30分)
③思维方式及应变能力(含思想品德、治学态度及个人兴趣等)(20分)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
2、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平均分)×60%+复试成绩×40%
七、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参加由我所统一组织的身体健康检查,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体检原则上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 进行。
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九、录取
拟录取的考生,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体检必须合格,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
所招生领导小组依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并结合考生综合情况以及我所的专业需求等进行综合排名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
中科院武汉岩土力学所
研究生部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