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塔木素致密砂岩铀矿床储层增渗改造与
地浸开采现场试验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前公示

来源: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研究中心 时间:2026-10-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内蒙古塔木素致密砂岩铀矿床储层增渗改造与地浸开采现场试验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塔木素致密砂岩铀矿床储层增渗改造与地浸开采现场试验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右旗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内蒙古塔木素致密砂岩铀矿床地层增渗改造与地浸开采现场试验,采用储层爆破增渗改造与CO2+O2纳米分散强化氧化中性浸出工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井场、现场办公、离网绿色能源供给系统和远程控制中心。本项目浸出液吸附、处理相关设施及工序,全部依托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现有试验项目的吸附系统,不纳入本次新建范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小洪山2号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18507103816

邮箱:yzou@whrsm.ac.cn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核工业二0八大队

联系人:胡彩霞

邮箱:HGY208BG25@cnuc.cn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可能受到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本公示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以书面形式通过邮件、信函等方式在公众提交意见的起止时间内提交至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处。


附件:

1.内蒙古塔木素致密砂岩铀矿床储层增渗改造与地浸开采现场试验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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