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岩土所成立于1958年10月。根据当时中南地区工农业蓬勃发展的需要筹建,主要计划从事船舶推进内燃水泵及深耕犁的研究,名称为“中国科学院武汉力学研究所”。1959年发展为五个研究室、二个组、一个综合加工厂,规划主要从事空气动力学研究。
1961年,中国科学院为了贯彻党和国家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于同年年底决定将武汉力学研究所110人、武汉机械所44人、广州力学研究所筹备人员39人,合并建立中南力学研究所,所址设在武汉。其学科方向放弃空气动力学,转为岩土力学为主,水动力学为辅。并于1962年1月1日正式启用“中国科学院中南力学研究所”章。
1962年12月14日,根据所从事的研究内容,改名为“中国科学院武汉岩石力学研究所”。
1963年9月26日,根据研究对象的性质又改名为“中国科学院岩体土力学研究所”,并于1963年12月10日启用新章。
1970年7月中国科学院岩体土力学研究所实行以地方为主的双重领导,同年12月15日更名为“中国科学院湖北岩体土力学研究所”。
1978年6月20日,中国科学院湖北岩体土力学研究所改为双重领导,以院为主。同年12月18日中国科学院决定将“中国科学院湖北岩体土力学研究所”改名为“中国科学院武汉岩体土力学研究所”。
1985年4月23日,由研究所申请、中国科学院批准,改为现名“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
1987年,中国科学院武汉科学仪器厂编制取消,正式并入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成为所属下级单位,有关情况另行介绍。
1998年,研究所定位为高技术应用基地型研究所。
2001年12月经过调整充实的岩土力学开放实验室被批准成为中科院重点实验室。
2002年3月,研究所进入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体系,同年12月,根据创新任务重新组建的环境岩土工程研究室被批准为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2007年1月,岩土力学与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获得国家科技部的立项批准。
武汉岩土所现有岩土力学与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岩土工程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地下工程灾变与防护工程实验室、环境岩土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污染泥土科学与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省固体废弃物安全处置与生态高值化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科研与技术支撑平台。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是中国科学院大学土木工程一级学科牵头建设单位,现设有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工程力学二级学科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点,土木水利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点,并设有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
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武汉岩土所在计算岩石力学、深部地下工程、能源地下储存与废弃物处置、边坡灾害防治、特殊土力学与工程、海洋岩土力学和环境岩土工程等方面的研究形成了独特优势,是国内本学科领域综合研究水平领先、具有国际影响力并引领学科发展的主力军。
武汉岩土所是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挂靠单位之一,也是其下设的地面岩石工程专业委员会、岩石动力学专业委员会,以及中国力学学会岩土力学专业委员会和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期刊编辑研究会武汉分会的挂靠单位。主办了SCI收录期刊《Journal of Rock Mechanics and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与EI收录期刊《岩土力学》,承办了EI核心版收录期刊《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等本领域有影响力的学术刊物。
现任所领导为:所长薛强、党委书记兼副所长陆凯阳、副所长盛谦、副所长安骏勇、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吴青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