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武汉分院纪检组组长陈平平、武汉分院监审处处长刘金海和纪监审干部刘芬一行组成检查组,对武汉岩土所纪监审重点工作开展检查。武汉岩土所党委书记汪大国、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陆凯阳、纪委委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支部纪检委员及纪监审干部参加了检查会。
会上,陆凯阳从开展作风建设、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审计问题整改落实三个方面介绍了纪监审重点工作进展。一是按照中央的“八项规定”精神院“12项要求”,武汉岩土所“真抓”、“真查”、“真改”,积极开展作风建设,颁布实施《改进作风实施细则》,对调查研究、会议接待、外事活动和公务用车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并积极开展作风建设自查工作,对使用公共运行经费召开会议、出国(境)、对外接待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共运行经费使用同去年同期相比已大幅度下降;二是根据院、分院风险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所的实际情况,将风险防控工作与研究所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在所纪委和各职能部门的不懈努力下,年初制订的两个重点防控领域——发票管理、外协业务已取得积极成效,《横向课题经费发票管理办法》已在试运行,外协管理也已完成了业务流程梳理,新的制度待颁布;三是积极整改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加强所科研经费规范管理和使用,颁布《关于规范和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收入及发票、对外投资等十四大方面进行规范。
汪大国向检查组汇报了研究所领导班子对改进作风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并对财务部门具体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做出详细说明。
检查组对该所在纪检监察审计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认可,并充分肯定了该所总结、发表在院《要情》上的发票管理风险防控工作经验,并希望该所能够将此项工作经验写成案例上交院监审局,供兄弟单位学习参考。
检查组认为,研究所作风建设工作可以与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和审计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相结合,明确各部门责任,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风险防控工作应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纪委组织协调作用,以职能部门为主体有序推进,下一步风险防控的重点应当结合研究所特点,规范工地、野外活动的流程,同时保证制度执行力度;该所从各个方面规范财务制度的做法值得肯定,但制度流程仍待进一步细化,以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对审计中发现问题要反馈落实,坚决执行上级部门整改意见,充分发挥监察审计教育、警示、监督的作用,保护广大科技工作者。
(丁隽 陈继荣)